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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两起围标串标的违规行为,通报主体是重庆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情形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标书中报价雷同或呈规律性差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投标文件混装、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等投标行为。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发改委(2021]74号
关于给予重庆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查,你公司在“铜梁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第二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调查认定的事实
2021年4月13日,铜梁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第二次)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重庆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经济部分错误雷同,均遗漏了编码为“010515001001”的清单、多出了编码为“010515001003”的清单;重庆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均由重庆傲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周伟编制。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上述调查认定的事实,经研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附件9《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序号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报价雷同或呈规律性差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投标文件混装、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等投标行为”记12分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的不良行为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记分周期12个月(2021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4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铜梁)发改标罚(2021]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