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列出了2006年总工程量排名前十的中国承包商承包国内外收入。所有这十大承包商都是国有的企业。从表1的世界排名来看,这些国有巨大的承包商仍然可以与国际同行相媲美。 2006年中国建筑行业前十名 中国排名 世界排名 公司名称 营业总收入 (百万美元) 国内...[查看全文]
中国建筑业:其投标制度和绩效信息的应用 同济大学:张文娟,曹东平,王广斌 本文介绍了中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建筑业的发展竞价系统。概括性地描述了中国的建筑业历史、范围、雇员和承包商,文章指出,即使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该行业仍然受到低生...[查看全文]
主要缺点是缺乏足够的动力来激励建筑企业有效地利用其资源。
1981年,选择深圳经济特区进行工程采购招标。 1982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云南鲁布格水电站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这两种尝试都非常成功。受深圳和卢布格水电站成功的鼓舞,中国建设部于1983年6月向各地政府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临时招标办法》,鼓励建筑企业竞相建设。安装工程通过竞标进行。 1984年11月7日,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印发了更为详细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本文件旨在促进竞争性招标,以便缩短完工时间,确保质量,降低成本,更有效地利用资本投资。[自 2008 年 3 月起,中国建设部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985 年 6 月 14 日,中央两部还发布了《设计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规定大中型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中标。竞争性投标系统。规定凡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都可以对经批准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进行投标。
1992年12月,交通部发布《建筑与土木工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凡由政府、公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出资建设的新建、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均由机构通过上述招标程序交付。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为规范市场活动的最重要立法之一。自2000年1月1日起,依法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按照招标制度进行招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该法是采购市场管理的重要里程碑。招标投标制度自采用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不仅应用于建筑行业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还应用于设计采购、材料供应、劳动力供应、工程监理采购和设备供应。如表 4 所示,竞标制已经成为中国建筑业的主要交付方式。
2006年12月 通过竞标系统交付的建设项目 | ||||
分类 |
数量 (单位) |
数量百分比 |
价值 (百万美元) |
总值百分比 (%) |
交付项目 | 2519 | 100 | 38466.08 | 100 |
通过竞标系统交付的项目 | 2145 | 85.15 | 35429.83 | 92.11 |
通过公开招标交付的项目 | 1193 | 47.36 | 17297.47 | 44.97 |
通过邀标系统交付的项目 | 952 | 37.79 | 18132.36 | 47.14 |
本表数据仅涵盖中国部分主要城市。
项目交付系统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大部分建设项目现在都是通过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路线交付的(Zheng et al. 2006)。 2005年估计,当时中国国内只有10%的建设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邢,2006)。
没有通用的最佳交付方法。每种交付方式都有其优点和缺点(Wang et al. 2002, Sun 2003, Ding 2006)。中国政府也认识到,为了优化利用资源,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客户的需求采用适当的交付方式(Yu et al.2005)。尽管总承包模式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但中国政府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在建筑行业大力推广这种模式(MOC 2003,Xing 2006)。 2003年初,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的指导意见》,对开展总承包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述。该指导意见建议将总承包纳入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展总承包工作。指南中提到的总承包主要是关于设计/建造和建造/运营/转让(BOT)的模式(He 2004)。
设计/建造
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于 1984 年首次在中国使用。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缺乏技术专长或成本和时间考虑至关重要的复杂公共部门项目。凭借其独特的优势,这种模式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过程,并被越来越多的项目所采用,其中包括中国最高建筑之一的金茂摩天楼。
建造/运营/转让
1999年9月,我国第一个BOT项目广东沙角B电厂成功移交中方。该项目于1989年初开工,截至目前累计发电462亿千瓦时。 1999 年 7 月(周 2000)。由于基础设施被压抑的需求和中国长期经济发展的潜在私人融资,基础设施的 BOT 交付路线现在对地方政府更具吸引力(Xu et al.2005)。
性能信息
目前,中国建筑业的整体业绩信息仍有很多不足之处。一些可用的绩效信息列在表 5 中。虽然关于整体项目绩效统计的定量数据似乎供不应求,但报告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的质量、成本或进度的实例比比皆是。
表5:中国建筑业的关键指标数据 | |
内容 | 关键指标信息 |
品质表现 | 只有13%可以被评为“优质” |
预算率 | 27% |
准时率 | 12.85% |
“预算率”和“准时率”只是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调查。 |
品质表现
2005年9月至2005年11月,交通部在全国范围内抽查了200个建设项目,对建设质量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24.3%的被检查项目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只有13%的项目可以被评为“质量好”(MOC 2006)。
预算率
我国建筑业也存在投资“三超”现象,即概算超概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三超”现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尤为普遍。据浙江省审计局统计,自2004年以来审计的30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有22个项目决算超预算,占总预算的73%,超预算总额占总预算的20.3%。 .
准时率
即使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更有效的管理技术,施工项目的延误在中国建筑业仍然很普遍。对深港两地51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度绩效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2.85%的项目在预定竣工日期内完成了建筑合同,平均超期达到21.34%(Wang et al. 2006)。
性能信息应用
评标方法
根据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国建筑业目前主要采用评标最低价法和综合评标法两种评标方法。 (王 2007)。
一般技术、性能标准一般的招标项目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一般采用评标最低价法。按照本办法,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并经评定为中标价最低的投标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对于不宜采用评估最低价法的项目,往往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评价办法,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价招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用货币换算法、计分法或其他方法。评标委员会在对技术部分和业务部分进行量化后,对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次投标的综合评价价格或综合评价分数,选出最佳投标。
性能信息的应用
如本文第 3 节所述,在 1950 年代至 1980 年代实施的旧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建筑工程由政府直接分配给承包商。 1980年代和1990年代,招投标制度开始引入行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提倡综合评价的方法。
然而,在此期间,许多建筑工程仍然通过“关系”授标,而建筑工程往往被授予与评标人“关系最好”的承包商,而不是那些最有能力的承包商,因此, “三超”和建筑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促使行业学者和政府官员寻找更好的评标方法。
在意识到最低投标价格的方法在大多数西方国家被广泛使用后,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认为这种方法在中国也应该被提倡(Wu 2002, Fang 2004, Li et al. 2005, Pan 2006,王 2007, 秦 2007)。他们认为,只有这样,中国的建筑业才能完善其市场化体系,节省投资,减少腐败,融入全球市场,赶上那些独来独往的国际竞争对手。
同时,部分地区实行了评标最低价的做法。 2003年4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布了《建设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评估办法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强制推行最低投标价办法的地区。根据该程序,全部或主要由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采用评标最低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2003年2月17日,交通部印发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规范(GB 505002 2003)》。与我国传统的固定价格报价方法相比,倡导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此规范所提倡的数量与最低投标价格的方法更加兼容。此后,评估最低投标价的方法在中国建筑行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在给行业带来了很多好处的同时(Pan 2006, Qin 2007),评估最低投标价格的方法也产生了很多问题(Yuan 2007, Song et al. 2006)。一方面,由于竞争激烈,大多数投标人不得不降低投标价格,减少利润,这可能会迫使他们:拖欠工人的工资和供应商的付款,降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出更多的经济签证单,并减少投资来更新他们的设备。另一方面,由于很难判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低于其成本,招标人总是要承担与不合格投标人签约、质量下降、索赔增加等风险。 .
在采用评标价法的过程中,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2004年3月10日,在采用评标价法约一年后,厦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评标价法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厦门决定建立一个数据库,记录承包商的履约信息,并根据投标人履约信息判断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05年,浙江省宁波市甚至正式取消了以评标最低价的方式招标建设项目。同时,宁波还决定建立信息系统,公开建筑企业的信用等级。征信系统每年更新一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参考。
在研究了采用评标最低价法存在的问题后,许多专家也意识到,受我国建筑业不健康的市场机制的阻碍,这种方法不应该简单地在中国使用,而不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包括改善保险机制、建立信用体系等。
但是,大多数学者仍然认为,评估最低投标价的方法确实符合市场化的趋势,在未来一定会被广泛采用。目前,他们的研究重点是如何改进该方法,使其与中国实际相适应。
结论
近 30 年来,中国建筑业经历了非凡的发展阶段,但在生产力低下、从业人员不熟练、技术落后、法律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上,与国外竞争同行的优势仍然微乎其微。更何况,自从中国2006年12月11日进入后WTO过渡期,竞争更加激烈。面对激烈的竞争,行业不得不继续改革和提升。
需要改进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是招标系统。为融入全球市场,赶超国际上的一枝独秀,中国大力将竞标机制和评标最低价的方法引入建筑业。然而,许多人在对采用评标最低价法所产生的问题感到沮丧后,意识到不考虑中国建筑业的实际,不应该简单地在中国使用这种方法。此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内一些地区已经尝试建立数据库,记录承包商的履约信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宁波甚至正式取消了用这种方式来招标建设工程和工程。决定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等级信息系统。但是,大多数中国学者和政府官员仍然认为,评估最低投标价格的方法确实符合市场化的趋势,未来肯定应该广泛采用,现在他们的研究重点是建立保障机制,以保证该方法可被业界健康采用。